交房时要核对的7份材料,收房才能放心住!
时间:2025-08-14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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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套房是咱老百姓的大事,交房这一步更是不能马虎。不少人收房时没留意细节,等住进去才发现问题,到时再折腾就麻烦了。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就跟大家说说,开发商交房时必须给咱的那些材料,心里有数了,收房才能踏实。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
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量证明文件;
四、房地产开发合同约定的住宅商品性能认定文件;
五、物业管理企业查验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
六、买受人共有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清单;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这些材料可不是可有可无的,它们能证明房子质量过了关、面积没猫腻、配套设施没问题,都是咱购房者权益的保障。收房时,一定得一项项核对清楚。要是少了哪样,或者对材料有疑问,别不好意思,赶紧跟开发商问明白、要齐全。真要是协商不妥,也别拖着,该找律师帮忙就找,可不能让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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