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9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0〕3号)要求,为掌握2019年度我区房地产业发展基本情况,现就有关统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两张统计报表相关数据;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情况》《物业服务行业情况》两张调查表相关数据。
二、填报流程
各报表通过“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主页上的“统计”—“统计信息系统登录”—“ 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系统”)填报,由各地级市审核汇总所辖县(市、区)统计报表后上传我厅,同时寄送一份加盖公章的纸质统计报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年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房地产统计报表的填报。各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市本级和所辖县(市)统计年报填报、审核、汇总工作。
(二)个别市、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未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的,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联系沟通土地上房屋征收负责部门,切实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工作。
(三)各单位要督促负责填报人员正确理解建司局函房〔2020〕3号文件有关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认真比对2018年年报数据,如实填报2019年数据,确保统计客观真实准确、逻辑关系平衡、年度数据衔接。
(四)请各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3月10日前和3月20日前分别将联络员报名表、2019年年报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小霞 李飞 ;联系电话:0951—5014128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