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百色市田林县 “3•31”高处坠落事故项目相关单位全区 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 整改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编号:20210599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1日,百色市田林县御景龙庭4#、5#、6#、7#、8#、9#楼及B区地下室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广西泽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林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谭超明,项目负责人:唐友江;施工单位: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涛,项目经理:包雨刚,专职安全员:周卫华、黄庆、胥泽权;监理单位: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慧,总监理工程师:谭文忠。这起事故是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项目今年3月份以来在我区连续发生的第3起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影响极其恶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根据我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等的要求,现责令项目相关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停工整改范围

  (一)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二)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监理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二、停工整改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停工整改主要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

  (四)监理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监理履职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停工整改(施工、监理单位在“桂建通”平台中的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列表详见附件1、2,各地还应核查其是否有未列入“桂建通”平台的项目)。

  (二)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主管部门下发的停工整改指令,并在整改完成后需由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工检查申请(加盖公司公章)。

  (三)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同时对事故项目建设单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严格督促落实整改,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

  (四)我厅委托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接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书面复工检查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上述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凡整改未达到合格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复工;达到合格条件的,应书面同意复工。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的,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进一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施工、监理单位在本市(含所辖县、市、区)的所有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及复工检查情况,以及对建设单位在本市(含所辖县、市、区)的所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督促落实情况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电子邮箱:gxzljd@126.com),发出的扣分通知书等材料电子扫描件请一并报送。

  (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保存好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项目停工整改及书面同意复工的资料文件、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需在项目现场保存好复工申请相关资料文件,我厅将在全年开展的层级调研、暗访检查当中对项目落实停工整改制度进行“回头看”。对未落实停工整改制度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2021年度设区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考核内容。对未落实停工整改制度的项目,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相关单位诚信分。

  (七)请百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立即责成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深刻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并分别形成书面报告(包括事故发生原因、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内部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等),经百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日内将纸质扫描件发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电子邮箱:gxzjtjgc@163.com。

  (八)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提交书面复工检查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如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未组织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该公司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可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和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反馈投诉。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邓焕德,联系电话:0771-2260119;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联系人:罗熊星,联系电话:0771-5855409。

  

  附件:⒈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桂建通”平台中的在建房建市政项目列表

  ⒉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桂建通”平台中的在建房建市政项目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6日

  


原文链接:http://zjt.gxzf.gov.cn/wjtz/jzsc/t85105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