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7-19 来源: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体系,扎实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完善信用评定标准,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推动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等部门出台政策,特别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相关专家编制了《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管理办法》和《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了量化记分,明确了企业综合信用得分应用范围。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于7月15日下午5: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厅房地产管理处。如对开发企业良好、不良行为各项指标内容和分值有意增加、删减、修改,可填写附件4后一并反馈。

  

  联系人:张小霞 联系电话(兼传真):0951-5014128

  电子邮箱:nxfdcglc@163.com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物业服务人员信用信息表(征求意见稿).xlsx

   3.宁夏-物业服务企业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4.附件4.docx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jst.nx.gov.cn/info/1078/269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