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第五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暗访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质〔2018〕40号)

时间:2019-08-12 来源: 作者:

桂建质〔2018〕4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7〕15号)要求,我厅于2018年9月27-30日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五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暗访检查,主要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及施工单位现场履职两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暗访检查了柳州市、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来宾市、柳州市柳江区、柳东新区、武宣县、南丹县、平果县共5市5县(区),检查组共随机抽查在建项目20个,涉及施工单位19家、监理单位19家;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7份和隐患整改建议书13份,停工率为35%,整改率为6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方面。一是部分受检项目还未采用三级配电、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和未采用二级漏电保护,如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武宣县博林城东国际1-3#、5#、6#楼项目,施工用电直接从二级电箱1引出,未采用三级配电,开关箱随意放置,未采取相应架空及固定措施。二是部分项目外架未高出作业层1.2米,水平洞口短边长度大于1.5米无水平防护。三是塔吊和施工升降机未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如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金湾御府21#、23#、24#楼及地下室项目,未能提供塔吊备案资料,多塔作业方案未经公司和监理单位审核记录。四是部分项目未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或专项方案虽组织专家论证但未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再报监理审批却已开展现场施工,如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来宾市碧桂园工程,2-8#楼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无专项方案,局部开挖深度已超过5米,未经过专家论证。五是部分项目未能提供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资料。

(二)施工单位履职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现场未能提供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项目周检等定期检查资料,或未能提供检查整改照片等佐证材料。二是受检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率较低,本次检查的20个项目中有9个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未在场或未提供履职资料。如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崇左市万象郡(一期)地下室、1-3#住宅楼、1#商业楼工程,公司季度检查无检查通知、无检查人员授权文件、无检查通报;公司2018年5月16日、7月23日、8月20日的检查项目部未及时回复闭合;公司2018年3月20日的检查项目部回复未附上问题前后整改照片等佐证材料;2017年第四季度公司检查记录缺失。

三、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检查中存在较多安全隐患,被检查组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的7家施工单位、7家监理单位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详见附件)。

(二)对本次检查进行了调查笔录的4个施工单位,我厅将另行立案查处。

(三)请有关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次通报批评的项目列入“严管工程”,加大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本次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在确保整改到位的同时进行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针对本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二)各地应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的通知》(桂建管〔2018〕72号),对达到通知所列八类情形之一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对不满足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应及时立案查处。

(三)各地要督促辖区各建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条件自身达标工作,进一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宣贯和落实工作。

附件:2018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第五次暗访检查情况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2018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第五次暗访检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