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兵团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4-04-24 来源:新疆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佚名

  

  

  “十四五”以来,国家相关部委陆续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设施建设规划》(建城〔2022〕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等文件,对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均作出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兵团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作,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兵团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工作推进时间紧张,且该征求意见稿已充分征求各师市、兵团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故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7天。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意见建议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我局(来信来函请注明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辉,0991—2899418

  电子邮箱:btzjjcjc@163.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邮编:830000)

  

  

  关于加强兵团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