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4-04-24 来源:新疆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佚名

   

   

  

  为逐步统一规范兵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幅度,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btzjfgc@163.com。

  2.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机关楼7楼707室;邮政编码:830002。

  3.书面传真:0991-2890216。

  联 系 人:宋美玲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

  

  附件1--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docx

  附件2.1--兵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工程建设领域).xls

  附件2.2--兵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试行)(房地产领域).xls

  附件2.3--兵团住房城乡建设政处罚裁量基准 (试行) (城市建设管理领域).xls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