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4]2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建筑产业现代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厅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的部署,近期要抓紧启动相关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
按照九月初召开的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计价座谈会的精神,我们初步确定了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方案。为做好这项工作,尽快出台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计价依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立编制专家小组
从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等相关单位中抽调有关专家,成立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计价依据编制专家小组,统一组织开展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请各市在专家遴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编制专家小组首批人员名单附后)
二、明确编制原则
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应遵循全面准确、简明适用、贴近市场的编制原则,并注意满足如下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2、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的标准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
3、严格遵循我省新编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设计、制作和验收等三项技术规程的要求;
4、工程计价依据项目设置上以构件、部品的装配施工为重点,兼顾构件、配件、部品等的制作;
5、工程计价依据应优先满足装配式建筑试点工程的计价需求。
三、编制进度计划
1、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工程现场考察、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省内外资料整理等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项目划分;
2、11月份,完成定额项目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消耗量的取定工作;
3、12月底前,完成该项计价依据的报批稿。
四、落实工作责任
希望各市和各参编单位、各参编专家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科学管理,明确任务,落实分工,如期完成。请各市加强领导,做好组织保障,确保参编专家的编制工作时间和编制工作条件,并为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14/10/8/art_119936_8770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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