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里的钱必须公开透明!
时间:2024-07-16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有些村干部长期担任职务,却从未向村民公开过村里的财务状况,包括账目和储备资金。村民们对村里的经济状况知之甚少。每当村子需要修路、改善卫生设施、或者通水通电时,村民就被要求出资。然而,国家下拨的扶持资金和补助金去向不明,村民们不仅没有看到任何改善,反而还要自己掏腰包?
对此,咱们国家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所以,无论是国家拨款还是省级资金,用于修路或其他公共设施的款项,究竟拨了多少、用在了哪里、花费了多少,这些信息都应该公之于众。这是村委会的基本职责。
让村民知道每一分钱花在了哪里,让农民了解实际情况,这才是村委会应当做的。
住建内参【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上一篇:九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九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进旅游公共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