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遇征收安置难题?备好这些证据,要回孩子的权益!

时间:2025-08-25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征收公告后家里添了新生儿,本是喜事,可征收方常以 “出生在公告后” 为由,不给孩子算安置人口,这让不少家庭犯难。其实不用愁,法律和政策都为新生儿的安置权益撑腰。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来给大家讲一下。

新生儿遇征收安置难题?备好这些证据,要回孩子的权益!

从法律来讲,《民法典》第十六条明确,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胎儿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放到征收里,胎儿或征收后出生的新生儿,其生存发展离不开安置保障,这份权益自然该受保护。不少地方也有明确政策,比如规定征收公告发布到签约截止前出生的孩子,能纳入安置人口,享受相应待遇。

要是遇到征收方拒认的情况,先把证据备齐: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还有征收公告,这些是关键凭证。接着仔细看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确认里面规定的 “安置人口认定时间”,要是孩子出生在合规时间段里,就有底气维权。先试着和征收方好好协商,把法律规定和地方政策讲清楚;协商不成,别犹豫,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孩子该得的安置权益。

给新生儿保障安置权益,不只是护一个小家的利益,更是守住公平。征收方也该多一份担当,别让刚降临的小生命输在权益保障的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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