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4〕77号
时间:2024-08-2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王忠:
2021年9月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内,肥东国轩新材料项目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根据《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肥东县蚌埠万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9·8”坍塌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严格落实监理职责,对基坑内土方堆放不合规的事故隐患未要求整改到位,未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28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8/20240823_779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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