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建筑竣工时有缺陷要及时修复!
时间:2024-12-25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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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赞叹一座座新颖建筑的美丽时,往往忽略了它们坚实的基础和骨架。其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才是建筑生命力的关键。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大家,我国《建筑法》第六十条对此有着严格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缺陷;如有缺陷,施工企业应予以修复。
地基是建筑的根基,主体结构是建筑的骨骼,它们的稳固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的安全。不合格的地基可能导致建筑倾斜、开裂甚至倒塌,而屋顶和墙面的缺陷则会直接影响居住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施工企业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和精湛的技术,使用优质材料,遵循科学工艺,确保每个建设环节的质量。竣工后,要细致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任何缺陷。
对于已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企业应积极修复,这是法律义务,也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及时的修复能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隐患,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质。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想说,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应关注建筑质量,发现问题时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督促企业履行责任。毕竟,一个安全稳固的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建筑的坚实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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