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有这些条件!
时间:2025-01-08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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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怀揣着对家的憧憬,奔波于各个楼盘看房选房时,可曾想过,那些即将承载我们生活梦想的房子,出自怎样的企业之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无疑为我们揭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神秘面纱一角。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的住建观察员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了解这些门道后,咱们老百姓再踏入售楼处,眼光自会犀利几分,能精准筛出靠谱房企,避开购房陷阱,向着理想家园昂首迈进,开启美好生活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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