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出错,责任咋算?
时间:2025-02-28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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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卖房、继承房产等涉及不动产的事务中,不动产登记至关重要。它就像给房子等不动产上了一把“法律锁”,保障着产权归属。但要是登记环节出了岔子,损害到他人利益,该怎么办呢?别着急,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相关法规有明确说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在现实生活里,这条法规意义重大。不动产登记机构肩负着审核登记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的重任。要是因工作人员疏忽,比如把房屋面积登记错误,或者将产权人名字写错,导致他人权益受损,像购房者因错误登记多付房款,登记机构就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承担赔偿责任。
而有些心怀不轨的当事人,为了谋取私利,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比如伪造房产证,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将房屋产权转移给自己。这种情况下,造假者也得按照规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这条法规就像一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约束着登记机构严谨工作,也警示着当事人不可心存侥幸。无论是登记机构还是普通民众,都应清楚知晓其中利害,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严格依规办事,维护好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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