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动产证书造假,法律重拳出击!

时间:2025-03-04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日常生活里,房子、土地等不动产是咱们老百姓的重要资产,其权属证书更是权益的关键证明。然而,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发现,总有一些人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进行买卖、使用这些虚假证明,扰乱正常的不动产登记秩序。

警惕!不动产证书造假,法律重拳出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条法规清晰地划定了红线,一旦有人触碰,必将受到严惩。不动产登记机构或公安机关会收缴那些伪造、变造的证书及证明,让违法者无法得逞。要是违法者从中获利了,违法所得也会被没收。要是因他们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还得依法赔偿。要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就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更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法规的存在,就像是一把保护伞,守护着每一位公民的不动产权益,维护着不动产登记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大家务必清楚认识到,伪造、买卖等涉及虚假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行为,绝不可取,最终只会让自己陷入法律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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