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租房变麻烦,重要法规教你规避风险!

时间:2025-03-31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当你背着大包小包,穿梭在陌生城市的大街小巷,满心期待找到一个温馨小窝,开启新生活。可租房这事儿,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一不留神,就可能掉进坑里。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有两条重要法规,默默守护着租房双方的权益

别让租房变麻烦,重要法规教你规避风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第五十四条进一步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在现实生活中,这条法规的意义重大。比如,有些租客租房时,仅与房东口头约定租金和租期,未签订书面合同。结果入住没多久,房东突然要求涨租,租客因缺乏书面约定,难以维护自身权益。又或者,房东未对房屋修缮责任作出明确约定,房屋出现问题时,双方互相推诿责任。而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不仅能让租赁关系受官方监督,也为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了有力依据。

租房不是小事,关乎每位租客与房东的切身利益。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提醒,严格依这两条法规行事,认真签合同、及时备案,就能最大程度规避风险。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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