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有法可依!

时间:2025-04-09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这件事上,补偿问题一直是被征收老百姓最关心的焦点。大家都希望自家房子能得到合理补偿,不被亏待。那么,法律在这方面有怎样的保障?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有法可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这意味着什么呢?打个比方,假如你家房子周边同类型、同地段的房子在市场上能卖一定价钱,那征收方给的补偿,就不能比这个价格低。而且,房子值多少钱可不是随便说的,得由专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规范办法来评估。要是对评估出来的价格不满意,有权先找评估机构复核。要是复核结果还是让你觉得不合理,还能找专家委员会来鉴定。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跟大家强调一下,这条法规就像给老百姓吃了颗定心丸,确保在房屋征收补偿价值上,能得到公平对待,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更安心、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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