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安居梦!住房公积金缴存要点,新职工必看

时间:2025-04-16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住房保障体系中,住房公积金为职工的安居梦保驾护航。对于新入职及工作调动的职工,公积金缴存有着特定的规则,这些规则既保障职工权益,也规范单位操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给大家普普法。

关乎安居梦!住房公积金缴存要点,新职工必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这一规定极具现实意义。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而言,参加工作次月起缴存公积金,给予了他们适应工作节奏的缓冲时间,同时,以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缴存额,确保公积金缴存从起步就合理合规。从单位新调入的职工角度看,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公积金,无缝对接了职工的工作变动,避免公积金缴存出现空档期,保障职工公积金权益的连续性。

对于单位来说,严格执行该条例是应尽之责。及时为新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能提升职工对单位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若单位未按规定操作,会影响职工公积金权益,比如可能导致职工因缴存时间不足、缴存金额有误,在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受阻,进而引发职工对单位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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