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逾期不交公积金?职工权益受损,企业面临重罚!
时间:2025-04-2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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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价高企、房租压力大的当下,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意义重大。买房时,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能帮职工省下可观利息,极大减轻购房负担;租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也可缓解经济压力,切实提升生活质量,助力安稳生活。
但现实中,部分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问题频出。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发现,一些单位经营稍有波动,就想从公积金上省钱,少缴、不按时缴的情况屡见不鲜。还有单位对法规缺乏了解,误以为缴存公积金并非强制义务,实则大错特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法规是维护公积金缴存秩序的有力武器。管理中心一旦发现单位缴存异常,会即刻责令其限期整改,给单位弥补过错、履行义务的机会。多数单位接到通知后能及时纠错,补缴公积金。但仍有个别 “顽固” 单位,心存侥幸、拒不改正。此时,管理中心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职工公积金顺利到账,有力保障职工住房权益。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这条法规既让职工感受到制度的保障,也维护了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使每位职工都能享受应得福利。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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