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灾害来袭,法律如何保障专业救援力量高效行动?
时间:2025-07-04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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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灾害事故往往突如其来且复杂多样,除了火灾,地震、洪水等重大灾害同样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时,专业救援力量的行动至关重要。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来给大家讲讲,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消防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这条法规为重大灾害救援工作筑牢了制度保障。在统一领导下,救援工作能够统筹调配人力、物力资源,避免各自为战,提高救援效率。比如面对洪水灾害,政府可以迅速组织消防救援队与其他部门协作,规划救援路线、安置受灾群众、调配物资。各救援队伍能在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形成救援合力。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强调一下,这条法规不仅规范了救援秩序,更体现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视。它让百姓在遭遇重大灾害时,能更安心地等待专业救援力量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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