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的“绿色通道”:法规如何保障救援速度?
时间:2025-07-04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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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火灾或其他紧急灾难突如其来,每一秒都关乎生死,每一刻都不容耽搁。在争分夺秒的救援路上,有一群特殊的“急先锋”,他们肩负着守护生命与财产的重任,而他们的“冲锋载具”,更是争分夺秒赶赴现场的关键。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带大家看看,法规是怎么保障的。
《消防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这一法规意义重大。在现实生活中,交通拥堵时有发生,如果消防车在赶赴救援现场时,还需像普通车辆一样遵守常规交通规则,按部就班行驶,那宝贵的救援时间将被大量浪费。这条法规赋予了消防车、消防艇特殊的通行权,让它们能以最快速度冲破交通阻碍,直奔灾难现场。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大家,要求其他车辆、行人让行,以及收费公路免费,都是为了开辟出一条畅通无阻的“生命通道”。交通管理指挥人员也承担着保障其迅速通行的责任,多方协同,只为让消防救援力量第一时间抵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守护我们的生命与家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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