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为什么要听听老百姓的意见?
时间:2025-05-19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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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乡规划工作推进过程中,科学合理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关系着城乡的长远发展与居民的生活品质。《城乡规划法》为规范这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这一法规有着显著的现实意义。在规划报送审批前,依法公告规划草案并设置不少于三十日的公告期,为公众提供了足够时间去了解规划内容。而组织编制机关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能汇聚各方智慧。专家凭借专业知识给出专业建议;公众从自身生活体验出发,提出贴合生活实际的想法。最终,组织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材料时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这不仅体现了对公众意见的尊重,也让审批机关能全面了解规划草案的完善过程。
通过严格遵循《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能让城乡规划在汇聚众智的基础上更加科学合理,增强规划的可行性与可接受性,切实推动城乡朝着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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