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建得好,农村也能享福!

时间:2025-05-20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而科学规划则是推动城乡协同进步的核心引擎。镇作为连接城市与乡村的枢纽,其建设质量直接影响着城乡发展的均衡性。在此背景下,《城乡规划法》犹如一盏明灯,为镇域建设指明方向。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看看有关的条款。

镇上建得好,农村也能享福!

《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从现实来看,这一规定精准契合当前乡村振兴需求。当乡镇完善了供水供电系统,农村特色种植养殖业才能稳定发展;畅通的道路和通信网络,让农产品上行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更高效。学校、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优化,既留住了乡镇人才,也让周边村民能就近享受优质教育医疗资源。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跟大家强调一下,这条法规以基础设施筑基、以公共服务赋能,正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让镇成为带动农村发展的“强磁场”,为城乡一体化注入持久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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