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临时建设危害大,城乡规划“红线”不能碰
时间:2025-06-04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城乡规划有序推进,才能塑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在各类建设活动里,临时建设虽“临时”,却绝非能随意而为。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各位,一旦违规,不仅破坏城乡布局,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在实际生活中,违规临时建设屡见不鲜。比如某商场为搞促销活动,未经批准就在门前广场搭建大型临时舞台,占用公共空间,影响行人通行。还有一些工地的临时办公板房,在工程结束后长期不拆除,既影响城市美观,又占用土地资源。这些行为都对城乡规划实施造成阻碍,损害了公共利益。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该法规赋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力监管手段,能及时制止、惩处违规临时建设行为,确保城乡建设严格依规划进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保障城乡空间合理利用与有序发展。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上一篇:乡村建设要“守规矩”,规划许可证是关键 乡村建设要“守规矩”,规划许可证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