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什么情形下可以法定解除租赁合同?
时间:2025-06-13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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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是很多人生活中绕不开的事,可要是租着租着发现房子有“大问题”,该怎么办?遇到这些情况,你知道自己有权解除合同吗?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给大家普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非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承租人有权法定解除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存在争议;
(三)租赁物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
在现实生活里,这条法规特别实用。比如你租的房子突然被法院查封,原因是房东债务纠纷,这房子随时可能被处理,你根本没法安心居住,这时就能依据法规提出解约。还有租商铺做生意时,若发现商铺产权归属不清,多个“房东”来要租金,或者房子本身属于违规建筑,不符合商用标准,这些情况都属于法规涵盖范围。
它就像租房路上的“护身符”,当遇到租赁物“先天不足”的状况,无需和房东扯皮,直接依法保障自身权益,及时止损,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烦,让租房这件事更踏实、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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