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到现场,七步筑牢安全防线!
时间:2025-07-03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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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小到街边店铺,大到工厂矿山,每一个生产经营场所都藏着潜在风险。如何才能把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里?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给大家讲一下。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这七条职责环环相扣,从源头预防到现场管控,构建起完整的安全防线。比如制定规章制度,就像给生产流程戴上“安全锁”;组织安全培训,能让员工学会识别风险、规范操作;而日常隐患排查,则是主动发现“暗雷”,及时拆除潜在危险。
尤其在当前,一些企业为赶进度忽视安全、个别员工违规操作,这些行为都可能酿成大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是企业的“安全卫士”,他们既要像“军师”一样制定防护策略,又要像“监督员”一样紧盯现场,及时纠正冒险行为。只有严格落实这些职责,才能真正守住安全底线,让生产经营平稳有序,守护好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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