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突破 新发展——广州城中村改造两周年纪要

时间:2025-09-23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两年来,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从模式转变、拆迁安置、后续发展等方面不断推进城中村改造取得新突破,切实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突破一:探索建立“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新模式

  过去一段时间,广州曾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开发模式推进城中村改造。但由于城中村改造涉及利益主体众多、需要资金投入巨大,改造周期长、难度高,且该模式受房地产市场周期影响大、改造效率低、利益协调难,制约了城中村改造的高效推进。

  《指导意见》出台后,广州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城中村改造新模式落地实施,制定出台全国首部城中村改造条例,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指挥部+公司”机制,构建完善“1+N+X”政策体系,谋划推动59个新模式城中村改造项目。两年内52个拆除新建项目的首期安置房全面开工,累计开工建设约9.3万套安置房,7个整治提升类项目稳步推进。

  采用“给村民的一封信”、上门宣传、宣传车、小视频等多种形式就新模式新法规开展宣传解释。广州新模式城中村改造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18周岁以上村民同意率双2/3以上的比例要求。越秀区瑶台村项目仅用1天时间就顺利通过改造意愿征询,目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8周岁以上村民同意率均超96%。天河区凌塘新村用1个月时间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8周岁以上村民意愿征询同意率均超80%。

  

  凌塘新村村集体经济成员表决现场

  突破二:尝试破解搬迁补偿安置争议难题

  广州以法治化路径破解城中村改造“改不动、改不好”困局”。《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明确城中村改造项目需要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情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将困扰城中村改造多年的搬迁补偿安置争议解决问题纳入法制轨道。

  广州市据此制定留守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处理及司法诉讼试点工作方案、指引,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组建市区两级试点工作专班,下沉各试点区,现场指导解决难点问题。印发《广州市旧村庄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处理试点项目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推动解决城中村改造个别留守户问题,加速城中村改造尽早进入安置房建设和交付阶段,让村民们早日回迁安居。

  7月20日,广州天河冼村改造项目迎来历史性时刻,复建区最后两栋村屋拆除,开发建设全部启动。作为运用《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破解“留守户”难题的典型案例,天河区政府严格按照土地管理、城中村改造、不动产登记等上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实践验证了“行政处理—司法诉讼—强制执行”这一法治路径解决城中村改造拆迁难题可行性,为全国其他项目提供了可复制的广州实践。

  突破三:创新融合城中村改造与住房保障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各区持续开展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竞赛,探索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整租运营一体化设计,推动城中村住房租赁从“分散粗放”走向“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结合村民需求,广州城中村改造预计建设约超过100万平方米中小户型安置房,作为未来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通过优化户型设计、提升环境品质,在保障村民收益的同时,为低收入和新就业群体提供环境和服务更加优质、安全更有保障的租赁房源。

  平西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安置区集聚了幼儿园、54班学校、少年宫、广州市第六中学K12教育体系、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图书馆、社区饭堂、卫生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云窗口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共接收522套安置房源作为长租公寓统租运营。首批72套安置房源于4月正式获得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标志着“广州市首个国企运营安置房联动城中村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试点落地,下一步将按程序继续推进剩余房源认定工作。截至6月30日,长租公寓完成签约276套,合计住宅面积2.33万㎡,出租率达52.7%,每月租金收缴率保持100%。

  

  平西村安置区社区图书馆

  南沙开建集团在科苑壹号楼盘创新试行“认购+统租”模式运营方式,将购买存量房安置与统租运营相结合。征拆村民从签约、选房、出租到收租全程仅需2小时,较传统租赁流程大幅压缩时间成本。依托国企公信力,可选择长期合同锁定租金收益,且首月租金“秒到账”,进一步解决村民对“租金拖欠”“租期中断”的担忧。截至7月,科苑壹号“认购+统租”模式累计选房19套,未来预计选择该模式房源300套至5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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