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办理公示(JL第201902期)
时间: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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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07〕131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98号)要求,完成以下企业资质延续办理工作,现按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资质申报及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地址: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原展览馆);
邮政编码:550002;联系电话:0851-86985900;监督电话:0851-85360051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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