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年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时间:2020-03-10 来源: 作者:
  日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提出今年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完成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合理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编制,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初步形成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浙江省强调,加大用地、用海、用林、用矿等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区域统筹力度,改进自然资源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保障规划稳步实施。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供给,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力度,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增存挂钩”机制,实现以增量撬动存量。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底线约束和刚性管控,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各类空间控制线划区定界工作,将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空间控制线,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重要蓝绿空间、开敞空间、历史文化保护、交通廊道和枢纽节点等空间管控边界落实到地块,逐片(块)登记。
 
  浙江省提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主要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以制定分区准入正负面清单,采用“约束指标+分区准入”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管制方式,不断完善生态、农业、城镇等各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浙江省要求,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定期组织监督各市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各类空间控制线和管控边界等执行情况,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下级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