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4-18 来源:宁夏住建厅 作者:佚名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贵州毕节等地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地要深刻吸取重大事故教训,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危大工程管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设单位要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在施工许可办理完成后按期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勘察单位要针对工程实际,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并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要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实施前进行专项方案交底,施工过程中做好危大工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施工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监理单位要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二、实施危大工程线上动态监督管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大危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一要及时掌握辖区危大工程底数,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文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危大工程和重点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备案管理。各地可依托“宁夏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和“宁建通APP”等线上平台,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全数录入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危大工程信息,并于4月底前完成录入,后期按照危大工程管理程序及时更新管理状态。二要加大危大工程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托相关线上平台实行线上巡查,将危大工程作为日常监管、安全巡查的重点工作,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对危大工程进行检查。三要严格处罚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按照方案实施或验收的,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有关内容,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惩处,并依据《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扣除施工企业诚信分值500分,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三、抓好危大工程事故易发多发节点管理

  各地要督促相关企业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室外工程及市政工程深沟槽要采取有效的放坡或支护措施,严禁在无放坡、无支护的条件下施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要按照危大工程要求落实管理程序,配备通风、检测、防护面具等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程序进行施工。禁止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上使用轮扣式模板支架,逐步限制和淘汰壁厚不达标的扣件式模板支架。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tzl/gczlaqjd/gczlaqjg/202204/t20220411_3447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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