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4〕46号

时间:2024-06-2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宋荣荣:

  经调查核实,你在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山西观览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40号),你于2024年5月10日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经研究,我部不予采纳该陈述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6/20240619_77875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