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不是农民的?没有补偿款?农民权益不容侵犯!
时间:2024-08-26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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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朋友们辛辛苦苦种地了一辈子,征地的时候却有人说土地不属于农民,这还有王法吗?其实,这就是征收方克扣补偿的一个手段!咱们要看看法律是怎么说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这也就是说,咱们每个村民都有份。如果征收方说土地不是农民的,不给补偿款或者直接没有补偿款,这显然是不合法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找专业人士咨询一下,了解清楚当地的土地具体情况。如果是集体所有的,但他们就是不给补偿,那咱们就要及时维护权益,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让他们把该给的补偿款都给咱们。
所以,农民朋友们,你们要知道,自己的土地是有权的,不是谁说不是就不是的。如果有人侵犯你们的权益,你们就要站出来,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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