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网》江苏出台指导意见推进智能建造发展
到2025年末智能建造产业链初步形成
江南时报讯为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末,智能建造适用技术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占比达到50%左右。
《意见》指出,江苏将在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管理等五大智能建造关键领域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培育一批掌握智能建造核心技术和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形成智能建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经济效益不断显现,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智能建造近远期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智能建造适用技术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占比达到50%左右,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企业,形成2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智能建造产业链初步形成。到2030年末,智能建造适用技术在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占比达到70%左右,培育100家智能建造企业,形成5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并不断壮大,智能建造产业链进一步整合、完善并向上下游延伸。到2035年末,大中型企业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普遍应用智能建造适用技术,培育一批在智能建造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智能建造产业集群规模效益、创新实力、市场竞争力充分彰显,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实现高度集成和协同发展,成为全国智能建造强省。
为此,《意见》提出了9大重点举措。在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上,支持南京市南部新城智能建造项目集聚区、苏州市相城区智能建造产业园等建设,打造成为全国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同时,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在打造智能建造产业园时可以从用地、资金等方面提供保障。与此同时,加快智能建造技术推广应用。支持省内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积极推动智能建造在改善型住宅中的应用。推动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机械设备。
未来,在南京、苏州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基础上,还将进一步扩大智能建造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市(区)申请开展省级智能建造试点。
此外,《意见》还鼓励和支持从业人员从传统岗位转向新兴、高技能岗位,培育建筑机器人“领航员”等新兴工种。加快推动传统建筑施工劳务模式向“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新型劳务模式转型发展,推动“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用工模式在整平、抹平、喷涂和墙板安装等场景的应用。对于对智能建造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按有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要积极统筹相关领域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建造技术攻关、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等。
记者 殷文静
2024年12月26日《江南时报网》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12/27/art_8642_11457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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