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江苏八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

时间:2024-12-31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法治时代网讯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建建管〔2024〕1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该指导意见明确,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政策引导、创新驱动、市场运作、效益优先”为原则,推动建筑业“智改数转网联”,实现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江苏将持续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塑造新时代“江苏建造”品牌。

  根据指导意见,江苏将在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管理等五大关键领域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具体目标包括:到2025年末,智能建造适用技术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占比达到50%左右,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企业,形成2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到2030年末,应用占比达到70%左右,培育100家智能建造企业,形成5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到2035年末,大中型企业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普遍应用智能建造适用技术,智能建造产业集群规模效益、创新实力、市场竞争力充分彰显,基本形成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了多项重点举措。一是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支持南京市南部新城智能建造项目集聚区、苏州市相城区智能建造产业园等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并将智能建造产业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二是推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研究制定智能建造相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动形成较为完备的智能建造技术标准体系。三是加快智能建造技术推广应用,支持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推动更新淘汰落后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和省外应用市场。四是加快智能建造试点建设,进一步扩大智能建造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

  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了积极发展“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用工模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智能建造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组织和监管模式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作为牵头部门,加强统筹调度和任务落实,其他有关部门也将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智能建造发展。

  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江苏省在推进智能建造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江苏智能建造产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供稿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孙成林

  2024年12月26日《法治时代网》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12/26/art_8642_11457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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