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关于调整现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12-31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调整现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其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问:《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因《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4〕1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现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通知》(川建标函〔2024〕3159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和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计价的通知》(川建标函〔2024〕3160号)相继出台,涉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规定及标准发生变化,结合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的需要,亟需对《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以确保这三个文件执行后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问:《通知》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调整《办法》对应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版本;二是取消《办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基础报价评审”相关内容;三是增加对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的评审内容;四是对附件表格进行相应调整。


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c101430/2024/12/30/0baf0d0116484e7896c64e3f466625b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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