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买卖房屋协议有效吗?
如今,房地产交易热闹非凡,可私自买卖房屋的情况也不少见。这种看似简便的交易方式,实则暗藏诸多法律风险。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好好唠唠私自买卖房屋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民法典》有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会产生效力。这表明,光签个买卖协议,不办产权变更登记,从法律层面来讲,房屋所有权压根儿就没转移。也就是说,即便买卖双方签了协议,只要没完成产权登记,房子还是原房主的。
那私自买卖房屋的协议是不是就完全没用呢?倒也不是。要是协议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像双方都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没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协议在买卖双方之间还是有合同效力的。比如说,甲以合理价格把房子卖给乙,双方自愿、公平地签了详细协议,这协议就是有效的。但得注意,要是甲后来又把房子卖给不知情的丙,还办了产权登记,那丙就能依法拿到房屋所有权。这时候,乙只能找甲追究违约责任,房子是拿不到了。
现实里,私自买卖房屋问题可不少。尤其是房子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买家要是不走正规途径核实,根本发现不了这些风险。一旦签了协议却没法正常过户,买家可就陷入维权困境了。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大家,私自买卖房屋协议的效力不能简单判定。但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一定要按法律程序进行房屋交易,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可别图一时方便,最后陷入法律纠纷,让购房款打了水漂。房产交易涉及重大利益,小心谨慎才是上策。只有严格遵守法律规范,才能让房屋买卖安全、靠谱又合法,切实保障每位购房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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