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工程到家门口设施,土地划拨如何改变生活?
时间:2025-03-25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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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其合理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与社会发展。我国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构建了市场出让与行政划拨并行的双轨制,其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四类可行政划拨的特殊建设用地。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这项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平衡公共利益与市场规律。对于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划拨制度保障了政府行政效能与国防安全,例如国务院各部委办公楼、军事基地等均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避免土地成本影响核心职能履行。
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地铁轨道、市政道路、污水处理厂等用地普遍采用划拨方式。这类设施具有非营利性和强公益性特征,若通过招拍挂竞价获取,可能推高建设成本,最终转嫁为公共服务价格。
国家重点工程划拨机制则体现战略资源配置。西电东送特高压输电走廊、南水北调工程、川藏铁路等跨区域重大项目,通过行政划拨突破土地市场化交易的区域壁垒,确保国家战略顺利实施。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在此提醒大家,值得注意的是,划拨用地并非"免费午餐"。法律规定必须"确属必需",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随着新型城镇化推进,这项制度将持续在保障公共利益、支撑国家战略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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