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监理与施工方的利益勾连,建筑安全的隐患

时间:2025-04-15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建筑工程体系里,监理单位是把控质量与安全的关键闸门。但当监理与施工方、材料商存在利益纠葛时,这份把关就可能沦为虚设。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带大家看看规定是怎么约束的!

警惕!监理与施工方的利益勾连,建筑安全的隐患

《建筑法》第三十四条明确: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不得存在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现实中,这类利益勾连屡见不鲜。有些监理公司实际由材料供应商控股,验收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些监理方与承包单位共享隐性股东,对施工方偷工减料的行为敷衍了事。这些案例暴露出:当监理的独立性被利益腐蚀,建筑质量就成了牺牲品。

这条法规的核心在于“利益防火墙”。一旦监理与施工、供应方存在关联,轻则默许材料以次充好,重则纵容违规施工。最终受损的不仅是工程质量,更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让监理真正发挥“建筑医生”的作用,必须严守这条红线。只有切断潜在利益链条,监理单位才能以独立第三方身份,依据规范对施工质量、工期、资金使用进行刚性监督,筑牢建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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