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维权必读:县政府无权擅自强拆!

时间:2025-05-08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房屋拆迁涉及百姓切身利益,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县政府能直接拆除老百姓的房子吗?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答案很明确:未经法定程序,县政府无权擅自强拆房屋。

房屋拆迁维权必读:县政府无权擅自强拆!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房屋拆除必须严格走法律程序。即便是被认定为违建的房屋,也需由相关部门依法调查、作出认定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审查批准并组织实施,才符合法律规定。

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乱象仍时有发生。个别村干部或基层部门,既不出具任何合法文件,也不履行法定程序,就直接认定房屋为违建并强制拆除;甚至打着县政府的旗号,给老百姓施加压力。这种做法不仅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也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如果遭遇此类情况,老百姓一定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收集房屋产权证明、强拆现场影像等关键证据,为维权做好准备。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彻查此事;若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还能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记住,法律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遇到问题别轻易妥协,要敢于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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