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区域经营收益去哪儿?法规告诉你
时间:2025-05-13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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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生活里,我们不难发现,小区的电梯间可能会张贴广告,或是利用公共区域设置了临时摊位,这些都是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一种经营利用。但很多人或许并不清楚,这背后有着严格的规范,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跟大家聊聊。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指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在实际情况中,合理利用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经营,能给小区带来额外收益。比如在小区入口处设置快递代收点,既方便了居民取件,也产生了一定收益。可要是未经同意就擅自经营,那问题就大了。要是有人没跟业主和物业打招呼,就私自把小区一块公共绿地改成停车场收费,不仅破坏了小区环境,还侵犯了业主权益。只有在获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同意,并按规定办好手续后,经营活动才合法合规。
而这些经营所得收益,也不是随便使用的。它主要是用来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当然,要是业主大会有其他合理决定,也能按决定使用。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想说,只有严格遵守这条法规,才能让小区的经营活动有序开展,让收益真正惠及全体业主,提升大家的居住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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