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监管措施:为建筑安全保驾护航
时间:2025-06-16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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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的破坏力有目共睹,从倒塌的房屋到损毁的基础设施,每一次震动都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建筑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其抗震能力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给建筑加上 “抗震保险”,国家制定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带大家详细了解其中的第三十五条规定。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建设工程抗震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建设工程或者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被检查单位有关建设工程抗震的文件和资料;
(四)对抗震结构材料、构件和隔震减震装置实施抽样检测;
(五)查封涉嫌违反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现场;
(六)发现可能影响抗震质量的问题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测、鉴定。
这一系列措施就像给建设工程抗震管理装上了 “火眼金睛” 和 “铁手腕”。在日常监管中,监督检查能及时揪出施工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让工程抗震设计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无所遁形;抽样检测则严格把控材料设备质量关。而查封违规工地、责令检测鉴定,更是对不合规行为的有力震慑。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如今人们对建筑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落实好这些监管措施,才能真正让每一栋建筑经得起地震考验,成为守护群众安全的坚固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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