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监管的“千里眼”:群众举报与保密保障

时间:2025-06-16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建设工程领域,抗震质量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防线。其中,《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为这道防线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其中第三十八条,更是为维护建设工程抗震秩序注入了强大的群众力量。

抗震监管的“千里眼”:群众举报与保密保障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调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在现实中,建设工程从规划设计到施工交付,环节众多,监管部门即便全力以赴,也难免存在监督的“盲区”。此时,广大群众的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常生活中,若发现身边的建设工程存在诸如使用劣质抗震材料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都可依据此条款进行举报。这一规定,极大地拓宽了监督渠道,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而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接到举报后,迅速开展调查并依法处理是职责所在。一方面,严谨的调查能还原事实真相,确保对违规行为精准打击;另一方面,依法依规处理,能维护法规的权威性与严肃性,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为举报人保密这一要求,解除了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只有让举报人安心,才能让更多人勇敢地站出来,揭发建设工程抗震领域的违法乱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守护建设工程抗震安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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