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赋能抗震管理,守护建筑安全生命线
时间:2025-06-16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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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领域,抗震质量是重中之重,它关乎着无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牵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为全方位强化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从多维度为建设工程抗震工作筑牢制度根基。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跟大家一同深入解读其中的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抗震责任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现实中,建设工程抗震涉及众多环节,每个阶段都需要责任企业及从业人员严谨对待。然而,部分企业或个人受利益驱使,在抗震工作上偷工减料,给建筑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通过建立信用记录制度,能将这些不良行为如实记录在案。一旦信用记录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企业在后续参与项目招投标、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可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样,对于从业人员而言,其在抗震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也会影响个人职业发展,在行业内的信誉度大幅降低。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想说,这一制度如同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督促建设工程抗震责任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保障建设工程的抗震质量,为人们打造安全可靠的生活与工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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