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文书送达规则,关乎你的知情权!
时间:2025-06-18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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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少人收到城市管理执法文书时,可能会疑惑:这些文书是怎么送到自己手上的?要是没收到,后续会怎样处理?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大家,执法文书的送达有严格规定,既保障执法流程规范,也维护咱们老百姓的知情权。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简单来说,执法文书的送达方式是多样的。如果你主动提供了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城管部门就会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把文书直接发到你手上,既方便又快捷。要是直接上门送文书找不到人,或者邮寄被退回,执法人员会采用留置送达,把文书留在你住所,并拍照记录。极端情况下,如果各种常规方式都送不到,才会通过报纸、政府官网发布公告。不过要注意,公告一旦发布,不论你是否看到,都视作已经送达。
了解这些规定,能帮咱们避免因错过文书,而错过陈述申辩的机会。下次遇到城市管理执法相关事项,多留意不同渠道的通知,积极配合处理,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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