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后瞒报、毁现场?法律可不答应!这些要求必须记牢

时间:2025-10-10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不管是工厂干活、工地施工,还是经营商铺,万一遇到生产安全事故,先别乱了阵脚,法律早明确了该怎么做,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和现场人员,都有要守的规矩,这可不是小事。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带大家了解一下。

安全事故后瞒报、毁现场?法律可不答应!这些要求必须记牢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这条规定特别实在,跟现实里的情况完全对得上。比如现场有人受伤,在场的人得马上告诉单位负责人,别想着“先瞒一瞒”;负责人接到消息,第一时间要组织救人、控风险,别让事故越闹越大。而且必须如实报给监管部门,不能少报伤亡、瞒报损失,更不能毁证据、改现场。要是违反了,不仅要担责任,还会影响后续处理。记住,出事故后按规矩来,才是对人、对事最负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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