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41项新举措 助力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

时间:2022-04-11 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石泰峰书记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化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3.0版的部署和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18日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推进方案,出台41项新举措,助力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根据方案,到2022年底,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般社会投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不超过75个工作日。

  41项举措从全面实现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实时共享,完善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抓好项目储备库和实施库审核,统筹协调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强化“多测合一”成果共享和应用,强化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等多方面,推动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方案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坚定改革信心,聚焦改革关键环节和难点瓶颈,狠抓落实,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突破带动营商环境的优化。

  为了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自治区工改办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每项任务的具体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月进行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改革真推进、真落地、真见效,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zjt.nmg.gov.cn/zwdt/xydt/202203/t20220324_2022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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