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说“逾期算默认收房”?调研员教你拒绝开发商“霸王操作”
时间:2025-10-1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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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有朋友私信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开发商一天打三个电话催办贷款,还发 “收房通知” 说逾期就算默认收房,不知道该不该照做。调研员借此提醒大家,买房人和开发商是纯粹的民事买卖关系,法律地位完全平等,谁都不是谁的 “下属”。
国家机关有强制纳税、罚款的公权力,可开发商只是企业,让你办贷款、收房都得你自愿签字。要是你心里已经决定退房,却还按开发商的要求办贷、拿钥匙,法院会认定你 “用行动放弃退房”,到时候打官司很难赢。
正确做法很明确:想退房,先书面说明理由,比如房子质量不合格、开发商逾期交房、擅自变更规划等,同时明确拒绝后续付款、收房,快递单、微信聊天记录都要留好。别担心合同里 “× 日内必办” 的条款,这类格式条款要是显失公平,法律能认定它无效;要是房子质量不达标,你还有先履行抗辩权,完全能拒绝配合。
开发商的 “催” 只是商业话术,不是法律命令。想退就及时说 “不” 留证据,想留就认真验房,别被带节奏。要是有相关法律问题拿不准,可以找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帮助,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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