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不用等审计!新规给工程老板撑腰,验收合格就得结款
时间:2025-10-20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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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审计结果出来再付款”,这句话曾让不少工程老板垫资到发愁,甚至面临破产。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大家,新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二条彻底改变这一现状,给工程结算划了明确“底线”!
在政府或国企项目里,“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 的条款一律无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不能把审计当成付款的门槛。简单说,只要工程验收合格,就得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先结款,审计速度快慢,再也不能由甲方说了算,施工方不用再被动等款。
要是结算有争议也不用慌:先把 “无争议部分” 的款项分清,发包人得立即支付;剩下有争议的价款,合同里约定了仲裁或鉴定方式的,就按约定来;没约定的,也能参照市场价,或者申请司法造价鉴定,法院会支持这种做法。
若遇到 “审计迟迟不出结果” 的情况,承包人有三条维权路:一是书面催告甲方付款;二是向主管部门投诉;三是直接起诉,同时申请造价鉴定。而且最高法判例已经明确:审计长期出不来,还缺失相关资料的,法院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判决付款,不会让施工方无限期等审计报告。
条例还给拖欠款一方设了 “紧箍咒”:无正当理由拒不付款的项目,不仅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还不能新开其他项目。干活拿钱本是天经地义,再拿 “审计” 当拖款借口,法律可不答应。若您有工程法律相关问题,可以随时联系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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