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动态核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2-04-11 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2022〕301号

  

  为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动态监管,促进我省房地产估价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的相关规定,我厅对本行政区域内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企业的注册人员是否符合相应备案等级标准进行了动态核查。现将第一批不符合备案等级标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名单内企业应自公示之日起2个月内(2022年2月17日-2022年4月17日)进行整改,逾期注册人员仍未达到房地产估价备案标准的,我厅将依法撤回备案证书。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建厅住房处反映,电话:0451-53621744。

  

  附件:黑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核查不符合备案标准企业名单(第一批)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news_info/1/36/2022-00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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