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4-11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建科函〔2022〕4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行业主管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3号,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1/20220110_764019.html)要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推荐申报2022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部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软科学研究类

  申报单位可根据《2022年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选题》(附件1),结合我省建设领域难点堵点,填写《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意向书》(附件4),经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通过后将与申报单位签订委托书,申报单位可开展部计划项目下一步申报工作。

  2.科研开发类

  申报单位应严格对照《2022年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中明确的支持方向申报,不受理申报指南以外的项目申报。

  3.科技示范工程类

  2020年以来已立项且在建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及2021年以来已立项且在建的省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可对照《2022年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要求,积极参与申报。不受理申报指南以外及非省级示范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部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申请书及附件,盖章报送各市行业主管部门。

  2.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申报项目是否具备申报资格、选题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进行初审。通过择优遴选和审核把关盖章后,将《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意向书》(附件4)于1月25日前,《推荐项目清单》(附件5)于2月15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于2月22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注意事项

  1.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主体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时应首先履行工程建设立项审批程序,具备工程建设条件。应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省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审核推荐,项目立项后实行属地化管理。

  2.多个项目单位联合申报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对该项目申报书填报内容和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非涉密性进行把关负责并做出承诺,协商并明确各合作方权利和义务。

  3.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联系方式:0551-62878696、62871529

  电子邮箱:ahjskjc@126.com

  

  附件:1.2022年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选题

  2.2022年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指南

  3.2022年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指南

  4.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意向书

  5.推荐项目清单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选题.doc
2022年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2年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指南.doc
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意向书.doc
推荐项目清单.doc


原文链接:http://dohurd.ah.gov.cn/ztzl/gdzt/jnkj/jnykj/56089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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